您的當前位置:首頁 -> 新聞中心 -> 新聞中心

本機構高級研究員金巍教授:我們是否會面對“平行”而“折疊”的世界?

———— 發佈時間:2020-12-25   編輯:  閱讀次數:43 ————

金融如何看待新經濟,似乎是個老問題,但金融視角下如何看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發展的關係,還需要新的思考。我們這裏結合文化產業數位化戰略來探討這個問題。就是在金融這個視角上,我們需要如何直面數字技術驅動下文化產業正在面臨的變化,並需要如何作出相應的選擇。那麼,我們要審視,文化產業數位化戰略在何種層面上展開?當前金融會關注那幾個關鍵的方面?從長遠看還有哪些需要關注的方面?

 

 金融如何看待新經濟,似乎是個老問題,但金融視角下如何看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發展的關係,還需要新的思考。我們這裏結合文化產業數位化戰略來探討這個問題。就是在金融這個視角上,我們需要如何直面數字技術驅動下文化產業正在面臨的變化,並需要如何作出相應的選擇。那麼,我們要審視,文化產業數位化戰略在何種層面上展開?當前金融會關注那幾個關鍵的方面?從長遠看還有哪些需要關注的方面?

 


 1. 世界已經開始數字經濟大戰需要全球競爭戰略維度


 從1995年尼葛洛龐蒂(Negroponte)出版的那本著名的《數位化生存》(Being Digital)開始,數字經濟概念提出已經25年了,從美國商務部發佈《數字經濟2000》以來,各國重視和發展數字經濟也有20年了。數字經濟與知識經濟、資訊經濟、互聯網經濟等交錯疊加發展,實際上是後工業經濟時代所謂“新經濟”的不同角度的反映,但數字經濟概念可能反應了更本質的東西,如數字化遷徙後人與技術環境的關係發生了根本變化。數字經濟時代,技術可能不再僅僅是工具,它不像資訊經濟概念下工具“在側”,而是“居中”。人工智慧、人機交互、腦機結合、數字孿生,這些技術背後的複雜,不是原來那些概念能夠涵蓋的。


 我國是從2017年才將“數字經濟”納入到政府規劃中,它出現在了2017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但並不意味著我國數字經濟起步晚,因為我們可以把資訊經濟作為數字經濟發展的一個側面或一種形式。根據中國信通院的數據,2019年我國數字經濟的增加值為35.8萬億人民幣,占GDP36.2%,其中產業數位化部分29.0%,數字產業化部分7.2%。這個數據有人質疑,但基本上反映了我國數字經濟的水準。


 但是,我們一點都不能過於樂觀,因為國際形勢就擺在那裏,我們的技術基礎和教育基礎就擺在那裏。現在,世界已經進入數字經濟大戰,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數字經濟代替傳統經濟過程中的成本代價和利益衝突;二是監管與可能的數位化壟斷之間的反復博弈,這在美國和歐洲都有所動向,我國也開始注意到這個問題;三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數字競賽,包括中美之間,也包括美歐之間。歐盟剛剛通過《數字服務法案》,這不僅是針對美國企業在歐洲的數字壟斷的問題,也是國際競爭的問題。


 所以,所謂文化產業數位化戰略,可能不僅是經濟發展層面的問題。在經濟層面,我們當然需要考慮數字文化產業如何與國民經濟體系相融合的問題,還有產業融合問題、資本市場融合問題、國際融合問題等等,另外還有如何真正實現市場化的問題。除此以外,全球競爭維度是不是更重要?比如,能不能佔據全球數字文化產業高地?如何才能?發展什麼才能取得這種優勢?現在看,我們以往對取得這種優勢過於樂觀了。


2.金融重點關注三個方面數據資產更具戰略價值


 回到當前的現實中來。當然緊要的是數字技術如何推動經濟發展和文化產業發展問題,人們很關注“雲演藝”、“沉浸式”這些模式和概念。這些當然值得關注,它代表了一定的趨勢,也能讓一些短期目標實現。產業的變化,需要引起金融機構的注意,因為這涉及到利益的變化。那麼,哪些方面的變化會是關鍵點?


 2016年二十國集團峰會發佈的《二十國集團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是這樣定義數字經濟的:“數字經濟是指以使用數位化的知識和資訊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資訊網絡作為重要載體、以資訊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為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到數字經濟的三個關鍵點:一是數位化的知識和資訊,從金融視角上就是數字資源和資產;二是現代資訊網絡,實際上就是平臺,就是平臺經濟的核心;三是資訊通信技術,實際上就是技術創新問題,不是簡單的技術複製,而是需要在共性技術、底層技術、關鍵技術上進行創新。


 根據以上的分析,金融關注的文化產業數位化也基本上是三個主要問題:即數字經濟背景下,文化企業的資產結構如何變化;以何種平臺、何種模式對接消費端;以何種技術創新取得新的競爭優勢。這些關鍵問題直接決定了文化企業在數字經濟大潮中如何盈利,只有盈利,金融機構和投資機構才會感興趣。但我認為,平臺問題、模式問題其實並不十分重要,三十年河東而已。比較起平臺,更重要的是技術創新和資產問題,這些才是未來取得全球競爭優勢的關鍵。


 這裏要重點說一下文化數據資產。我們可能低估了文化數據的體量,也忽視了它的戰略價值。IDC在2019年的一個報告中認為到2025年我國的娛樂數據在所有數據量的比重將從48%下降到25%,不說下降比例問題,就說這兩個數值本身,我覺得這裏面似乎是哪里不對,因為我們一直認為金融數據和電子商務數據才是數據界的“主力”。但是這足以讓我們重新審視文化數據和文化數據資產問題。


 文化數據資產是具有資產權屬、有經濟價值和文化價值並且能夠進行計量的文化數據資源。國家提出了“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戰略任務,這大大提升文化數據的要素性與經濟價值,也提升了文化數據資源和文化數據資產的戰略價值。未來的數字經濟競爭,無非就是數據資產的爭奪和控制,那麼,誰控制了文化數據資產,誰就控制了數字文化世界。


 我們需要從基礎開始做起,從文化數據資產評估與管理做起。從資源到資產的跳躍,關鍵點是資產的評估和評價。在金融視角下,數據資產評估與管理一旦形成了全行業的規範性,就具有了金融基礎設施屬性,這是數據資產評估與管理在金融體系中的基礎價值。那麼同理,文化數據資產的評估和管理一旦形成一定的規範,文化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就多了一個新成員。目前,我國已經出現各種數據交易中心和交易平臺,相應的交易規範、評估評價體系也正在建立,數據治理體系正在形成,文化產業界應及時利用這種趨勢,積極作為,建立文化數據資產評估與管理的相關機制。


 當然,我們推動文化數據資產評估,已經不是致力於其能夠作為債權融資領域的抵押物。在數字技術支撐下,新的數字信用環境可能很快就建立起來。從這次疫情防控實踐看,個體透明化不是不可能的,未來任何一個信用主體都不存在死角,通過信用實現風險保障完全可以實現。於是那些曾經作為保障性功能的資產可能就不再需要了。再過十年,如果真的還有銀行和小貸公司需要你資產抵押,大概只是看中了你的資產,希望你“贖”不回去。


 其他產業何嘗不是要認真對待數據資產問題?很重要的原因是,不論你有多麼快,你都可能快不過“趨勢”。數字經濟發展的速度會超乎想像,當你今後要開始重視數據的時候,可能它早已經成為無法控制的資產,數字紅利早已擦肩而過。


3.我們是否會面對“平行”而“折疊”的世界?


 數字經濟的變革,正在為文化產業注入新的動力,正在形成新的資產形態,正在形成新的資產結構;文化金融體系和運行機制是以文化資產為中心的,所以,數字經濟將重構新時代文化金融。這是一個不需要太多論證就可以取得的共識。但是,從更長遠看,仍然有些問題值得我們深入思考。比如,數字“向善”、數字世界的“工業化”、數字孿生與平行世界、數字鴻溝與“折疊”等。


 在社會發展維度上思考數字文化產業和文化產業數位化戰略問題,才可能完整,唯經濟論、唯產值論、唯利益論顯然是危險的。我們能不能打造一個“向善”的數字世界?就文化產業發展而言,科技倫理問題似乎更加重要。還有,如果保障數字世界健康發展,如何以法治形式實現?


 我們都認為數位化生產帶來了個性化、充滿人性化的新生產、新消費世界。但是果真會如此麼?會不會發生數字世界的“工業化革命”?於是在文化領域,如果我們曾經感覺無法標準化的無形的、動態的、獨特的那些東西,忽然在數字世界裏都可以標準化、流程化了,而且還可能受控於一些壟斷集團手中,這是幸事還是不幸?我們知道工業化的好處,也知道工業化的弊端,數字世界的“工業化”會不會比鋼鐵時代的工業化更糟,比如更忽視人性?


 有一個更值得思考的問題是,我們假定數位化遷徙會朝著理想的方向發展。這時就有個問題就會擺在面前,我們會不會要面對兩個平行的世界?也就是說,現實世界有一個鏡像的數字世界。比如以數字孿生技術為核心的系統工程,似乎可以讓很多事物都孿生於數字世界。未來,一個人、一個事物、一個企業、一種資產,可能所有的事物都可以有一個數位化的存在,並且可能在數字世界中不斷進化,這種“進化”是獨立進行的嗎?還是基於現實世界的本體變化?從價值評價角度上,那麼,哪一個更有價值,最終我們會基於哪一個來認識它或者他?


 與平行世界相關的一個思考路徑是,我們是不是會面對兩個世界“折疊”?所有的事物都可以有一個數位化的存在,但並不一定所有的人有能力或有意願以數位化方式生存。一部分人生活在數位化世界,一部分卻在另一個折疊的世界。現在很多人把這個叫做“數位化鴻溝”,未來它可能就是兩個世界,一部分人由於數字世界的弊端而拒絕數字遷徙,於是在這個世界的邊緣,他們創立不同於數字世界的自己的“王國”,有各自的“統治領域”和“主權”,這個世界可能也並不是我們現在的傳統的世界模樣,而是一個針對數字世界的模樣。


 這些不是哲學問題,是很現實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問題。因為數字經濟也有內迴圈命題,健康的強大的數字經濟內迴圈格局,是“雙迴圈”相互促進的基礎。我們需要對數字經濟和數字世界的發展,有更長遠的趨勢判斷和邏輯判斷。


(作者金巍,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國際新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本文由作者根據其最近幾次以“文化產業數位化戰略與文化數據資產問題”為主題的演講整理)


 聲明:新華財經為新華社承建的國家金融資訊平臺。任何情況下,本平臺所發佈的資訊均不構成投資建議。

 

 轉載自“新華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