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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吃螃蟹"!試水1400萬美元數字債券,接受比特幣支付?真相如何?來看最新回應

———— 發佈時間:2020-11-14   編輯:  閱讀次數:48 ————

編者按

國際新經濟研究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鄭磊建議,對於STO這種數字金融創新,央行和證監會可以合作,挑選一些金融機構在小範圍內發行STO債,僅限用數字人民幣購買和交易。央行可以通過數字人民幣實現對交易、支付過程的透明監督,證監會可以參考國外STO已有經驗,將其納入證券監督體系,在雙重監管下,探索有中國特色的區塊鏈數字資產化路徑。

 


建行在境外“試水”發行數字債券,跟比特幣到底什麼關係?


針對有報導稱,建行馬來西亞納閩分行將牽頭發行一只計畫總額1400萬美元的數字債券,可用美元或比特幣買賣該只債券。11月13日,建行納閩分行對此回應稱,該行並非債券發行人,而是該債券的牽頭安排人和發行顧問,同時擔任美元資金的清算與結算代理行。該行不接受比特幣在內的加密貨幣銀行交易。

 

儘管從此次數字債券的交易結構設計看,由於設立了特殊目的載體(SPV),建行與此次數字債券的發行無直接關係,且建行並不接受比特幣在內的加密貨幣銀行交易,但不少受訪的業內人士認為,從債券本身的交易架構設計看,建行敢於“吃螃蟹”做創新,是一次值得稱讚的嘗試。

 

SPV架構安排使建行並非為發行人

 

根據亞洲數字資產交易所Fusang官網披露的資訊顯示,Fusang交易所與建行納閩分行(CCB Labuan Branch)合作,將在中國境外基於區塊鏈技術發行第一期1400萬美元的數字債券。此數字債券於11月13日上市交易並於2021年2月26日到期。

 

Fusang官網披露的資訊顯示,境外用戶可以在Fusang交易所上通過美元、比特幣購買該債券。該數字債券的年化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息(Libor)加50個基點,約為0.7%。

 

“可通過比特幣購買該債券”起初被市場看作是重大的交易創新,不過,市場對此消息存在一些誤讀。儘管Fusang交易所接受比特幣的支付方式,但建行並不會將比特幣作為收款方式。資料顯示,Fusang交易所會先把從投資者手中收到的比特幣轉換成美元,再購買該債權。

 

從交易結構看,此次數字債券設計了SPV架構,使得債券的發行人並非是納閩分行,而是名為Longbond Ltd.(龍證有限公司),Longbond Ltd將發行該數字債券所募集的資金以存款的形式存入建行納閩分行。

 

國內一投行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從債券品種看,該數字債券是商業票據(Commercial Paper),是公開市場較為常見的發行券種,境外市場發行人通常也會通過設立SPV發行商業票據;所不同的是,中資銀行在境外此前較少發行商業票據,且中資銀行此前在境外發債時也少有設立SPV。

 

“境外發行商業票據設立SPV是標準操作,設立SPV可以實現發行主體與其背後實際募資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和風險的隔離,明晰各方關係。”上述投行人士稱。

 

華爾街日報援引建設銀行(馬來西亞)戰略及業務發展總監Steven Wong表示:“從我們的角度來看,我們是在吸收銀行存款,這是我們的核心業務。”他表示,建行認為這是一次試點,一個創新產品。他還表示,建行不會從事比特幣或加密貨幣交易。

 

建行謹慎“試水”STO

 

有業內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此次的數字債券發行屬於STO(證券類通證發行)。類似於傳統金融裏的IPO或發債業務,但是加了一步技術環節,就是將股票、債券等證券再結合區塊鏈上的Token(通證)進行數位化的表示。

 

“建行這次******的創新,在於試水STO。”國際新經濟研究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鄭磊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證券類通證(Security Token,ST)以某種權益或特定金融資產作為支撐,如公司股權、債權、知識產權、信託份額,甚至房地產、基金份額、藝術品、黃金珠寶、收益權、積分等,都可以作為基礎資產發行數位化的加密權益憑證。

 

上述投行人士也表示,建行做了大膽的嘗試和創新,一方面,建行與數字資產交易所合作發行債券,而非中資銀行境外發債慣用的通過承銷商在公開市場直接發行。另一方面,Fusang交易所宣稱這是第一只在公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數字證券,個人投資者可直接購買。

 

根據Fusang交易所官網披露的資訊顯示,這是以建行存款做支持的首個公開發行的區塊鏈數字債券。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該數字債券以數字通證(the Digital Tokens )的形式在Fusang交易所發行上市並進行二級市場交易,但出於防範網路安全風險的考慮,債券同樣也會以實物形式的全球證書(Global certificates in physical form)做備份。

 

不過,上述投行人士也對該數字債券後續的可持續性發行提出疑問。他表示,儘管該債券總的發行規模計畫為30億美元,但首期計畫只有1400萬美元。且境外發債與國內不同,如果投標規模達不到事前計畫的規模也可完成發行。銀行發行普通的商業票據通常都有常規的機構投資者,這筆債券現在通過一個數字資產交易所以區塊鏈的形式發佈後,有多少常規機構投資者願意轉向該管道進行交易值得關注。

 

“相比於在境外公開市場直接發債,通過此類交易所發債投資者還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且機構投資者轉換投資方式或投資管道認購債券,通常也需要經過內部的合規審批,我比較好奇會有多少傳統的機構投資者願意通過該交易所投資數字債券。”上述投行人稱。

 

國內外多家銀行探索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債券發行

 

用區塊鏈技術發行債券並非新鮮事。近年來,境內外不少金融機構都開始嘗試將區塊鏈技術與債券發行場景相結合。截至目前,世界銀行、法國興業銀行、西班牙桑坦德銀行等均已推出區塊鏈債券,摩根大通、匯豐銀行、中國銀行等國內外金融機構也在嘗試運行區塊鏈債券發行系統。

 

不過,各家機構對區塊鏈發債嘗試的方向各有不同,國外一些銀行探索的方向屬於STO,而目前國內銀行則主要是發揮區塊鏈在分佈式記賬方面的技術優勢,並不涉及區塊鏈延伸的資金結算屬性。例如,西班牙桑坦德銀行就嘗試在區塊鏈公鏈上完成債券管理的整個生命週期,該行去年9月使用在以太坊上的一種代幣來發行2000萬美元的債券,兩個月後又提前贖回該區塊鏈債券。

 

中國銀行則在去年12月推出國內首個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債券發行系統,並運用於中行200億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的發行,該債券發行過程中,系統分步在不同時間點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將關鍵資訊上鏈存儲。

 

不過,隨著數字經濟的起步發展,STO是證券類資產發展的一種可探索的方向。鄭磊表示,證券類通證和股票、債券在很多方面存在區別。例如,證券類通證不像股票、債券存在一個中央清算公司,而是放在區塊鏈的電子帳戶裏。其安全性由區塊鏈技術而不是由一個中心化的機構保證,而且存儲和流通的成本比股票、債券低,給用戶或投資者帶來更大的收益。並且,證券類通證參與利潤分紅的週期更靈活,甚至可以做到每天分配收益。將資產轉換為區塊鏈系統上的證券類通證之後,資產的透明度和流動性大大提高,在很多環節採用智能合約,可以自動交易、分配收益、計算資產價格,極大降低了融資時間和成本,在降低投資風險的同時,給投資者帶來了更高收益。

 

國際新經濟研究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鄭磊建議,對於STO這種數字金融創新,央行和證監會可以合作,挑選一些金融機構在小範圍內發行STO債,僅限用數字人民幣購買和交易。央行可以通過數字人民幣實現對交易、支付過程的透明監督,證監會可以參考國外STO已有經驗,將其納入證券監督體系,在雙重監管下,探索有中國特色的區塊鏈數字資產化路徑。

 


轉載自“券商中國”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