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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研究員金巍教授:粵港澳大灣區文化金融如何突破?

———— 發佈時間:2020-10-30   編輯:  閱讀次數:29 ————

編者按

本文根據作者在2018年12月舉辦的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文化金融峰會上的演講稿整理,有刪節。原文刊載於中國經濟網,2018.12.24。原標題《金巍:粵港澳大灣區文化金融如何突破?》


粵港澳大灣區文化金融如何突破?

金 巍

 

我國的文化金融發展正在成長期,從各方面看都取得了長足進步,但這兩年有較大的結構性波動。政策環境有些變化,規範性要求多了,市場創新會受到一定的抑制。我們對這兩年文化金融發展的基本態勢還是那個判斷:規範與創新的平衡期,誰能做好這個平衡,誰就能異軍突起。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再結合粵港澳大灣區被納入*********規劃的背景,我們看看,粵港澳大灣區的文化金融發展有哪些良好的基礎,有哪些特質和基因,能在哪些方面取得突破。

1.基礎:粵港澳大灣區是文化金融中心集聚區

我們選擇文化金融中心這個角度來看粵港澳大灣區文化金融發展的基礎。文化金融中心城市問題不算是個新命題,今年我們在《中國文化金融藍皮書2018》中就分析過這個命題。文化金融中心意味著文化金融對區域經濟發展具有較高的貢獻值,意味著文化金融在全球、全國或特定區域的產業影響力。在粵港澳大灣區就有三個各具特色的文化金融中心城市。從三個方面可以看到文化金融中心城市發展的趨勢性:一是文化金融合作示範區的創建成為文化金融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起點,這方面已經開了一個良好的開端;二是從主觀上,發展文化金融已經納入很多城市的總體經濟規劃中,是區域金融發展的重要內容;三是從客觀上,我國事實上已經形成數個文化金融中心城市。形成文化金融中心城市有三個基礎性條件,即:中心城市地位、金融發展基礎和文化產業發展基礎。首先,廣州市是國家中心城市、國際商貿中心和綜合交通樞;深圳是我國最成功的經濟特區,是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國家創新型城市;而香港是國際性大都市,是中西文化交匯之地,國際金融中心城市。這三座城市都具有鮮明的特點,對珠三角、全國乃至世界都有很強的輻射能力和影響力。再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發展基礎。這裏有三個金融中心城市,香港是三大國際性金融中心之一,深圳是全國性金融中心城市,而廣州在區域性金融中心城市中名列前茅。根據今年發佈的中國金融中心指數第10期的數據,深圳綜合排名第三,處於上北深第一集團,廣州排名第四,第二集團中遙遙領先,在產業績效、金融機構實力、金融市場規模、金融生態環境等各項指標上均全國的前列。最後,粵港澳大灣區文化產業基礎非常好。粵港澳大灣區包括珠三角九市和港澳兩地。2016年,廣東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為4256.63億元,其中珠三角(不含港澳)約為3500萬億,加上香港、澳門的文化產業約千億產業增加值,粵港澳大灣區的文化產業增加值約為4500千億元,這個規模約占全國的14%以上。根據最近發佈的2018中國城市創意指數(CCCI)顯示,香港、深圳、廣州分居二、三、六位,在要素推動力、需求拉動力、發展支撐力和產業影響力等指標上都居全國的前列。在客觀上,香港、深圳、廣州已經是文化金融中心,但我們還是要思考一些問題,比如區域貢獻值能有多大,影響力和影響半徑有多大,還需要付出哪些努力,補哪些短板。

2.特質:粵港澳大灣區能為我國文化金融發展貢獻三種精神

粵港澳大灣區規劃是*********戰略,是新城市群發展戰略之一,在這個背景下,文化金融的發展會有怎樣的機遇,應有什麼樣的行動?在大灣區集聚了三個文化金融中心城市,這裏既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代經濟發展的原因。這三個文化金融中心城市能給粵港澳大灣區文化金融發展帶來什麼?由此,大灣區的文化金融發展會對中國的文化金融事業貢獻什麼?我看,大灣區的一些特質,具體說來是三種精神,這三種精神比較突出,而恰是我國文化金融發展中所稀缺的。一是創新精神。文化金融是新興領域,不是將原有的金融與資本市場和文化產業簡單相加就可以,需要新工具、新模式、新機制,創新在當下尤其重要。自2016年以來,由於金融監管環境和文化政策環境的變化,文化金融領域進入規範與創新平衡期,規範難,創新更難,這時候最能考驗創新能力。深圳的創新創業一直都是全國表率,在文化產業方面和金融產業方面都極具創新能力,比如金融科技創新。我經常參加一些會議,但凡是金融科技創新方面的企業,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深圳。我相信深圳能夠為全國貢獻新的創新實踐,重新注入創新活力。二是商業精神。文化金融立足於文化產業,而我國的文化產業因為歷史、文化的原因,總體上比較缺乏產業精神、市場精神和商業精神,這是文化金融發展面臨的一大困境。廣州開埠建港較早,是千年不衰世界聞名的商業大都市,具有悠久的商業文化史。在我國的經濟地圖上,以廣州為代表的嶺南商業文化最具市場經濟基因。規則意識、契約精神大概是這一地區貢獻給中華民族商業文明的極其寶貴的財富,到現在為止這些看起來都是稀缺的。三是開放精神。文化金融發展急需開放精神,幸好我們有個香港,時時在提醒我們到底什麼才是開放,什麼是國際視野。香港開放時間較早,與國際市場融合度很高,金融行業精英薈萃。大灣區的整體規劃中,如何利用好香港的優勢,如何發揮使其成為大灣區的優勢,是必須解決的問題,否則香港仍然還是個。人才交流或許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能夠很好解決香港高端人才的引入問題,將助推粵港澳大灣區的擴大開放、產業升級與創新發展,那麼對文化產業和文化金融的發展也將有極大的推動作用。

3.突破點:大灣區的文化金融發展可在四個方面有所作為

文化金融發展到今天,客觀上說已經很不錯了,已經形成了一定的市場規模,在機構專業化、融資管道、政策體系等方面都初見成效。但是現在開始遇到很多瓶頸,既有外部環境因素,也有內部發展不足的因素。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但有瓶頸,若暫不能在政策頂層設計上有所突破,全國的眼光就會看向南方,將希望寄託於這塊市場經濟的熱土。如果說粵港澳大灣區文化金融能在哪些方面有所作為,我想可以集中在這樣幾個方面:一是以金融科技為支撐,構建文化金融的兩大支柱。文化金融的******痛點在於信用和價值評估,具體而言就是要構建文化企業征信體系和無形資產評估體系,這是文化金融的兩大支柱。這兩大支柱,不是沒人做,很多機構在做,但不如人意。這個方面,也是文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到底依賴政府還是市場,或者說是以政府還是市場為主,一直是個問題,希望在大灣區能找到答案。但無論如何,這兩大支柱必須依賴科技,傳統方法和模式不行。珠三角是極具創新活力的地區,在金融科技發展這些前沿性的方面,也一直引領全國。現在看,利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這些技術在這兩大支柱構建的應用上,已經具有很大的前景,只是缺少長遠的規劃,缺少經年累月的積累。這個為什麼不能做個文化PPP專案?比如版權服務基礎設施?我覺得應該尋找那些在這些方面具有長遠計畫的創新性企業,予以******的關注和支持。二是以法人化金融機構為突破,推動金融機構專營化。我國的文化產業股權投資市場,產業基金發展比較快,而在在傳統金融機構的文化金融專業化方面,只有銀行的專業化有較大進展。北京、深圳、廣州都很多創新,成立了一些專營支行或特色支行,特色支行甚至細分到了電影特色行、動漫特色行,但是目前我國法人化的文化產業銀行還沒有,文化保險公司(或藝術品保險公司)也沒有。專門的文化融資租賃公司、文化擔保公司雖然有,但極少。這些方面是不是應該繼續有所期待?為什麼不?我覺得文化金融領域應該有自己的牌照。文化金融機構專營化,能夠立足於傳統金融體系挖掘******潛力,這對推動傳統金融機構創新工具為文化產業服務是有好處的。這些方面,很多地區做過努力,之所以少有進展,我覺得不僅是政策限制的原因,很多還是沒有找到好的腳本,沒有找到好的盈利模式,而且顧慮太多。三是以私募股權投資為中心,重振文化產業資本市場。最近都在說科創板,科技金融發展二十多年,仍然在不斷補足短板,文化金融顯然需要更加努力。但當前看,一級市場才是文化產業投融資的關鍵。文化金融總體趨勢是間接融資為主向直接融資為主轉變,市場越發達,直接融資越活躍。今年,整體上資本市場遇冷,募資、投資都很困難,很多中小基金挺不住了,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也大同小異,但一些大型基金活的不錯,在寒冬裏反倒獲取了更多機會。所以,在這個週期裏,活下來的基金將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取得競爭優勢。廣州、深圳的文化產業類基金規模較大,光是廣州的基金規模就超過500億,而且相對其他地區更具創新精神和堅韌意志,所以我們對大灣區在這一週期中的作為充滿期待。四是以大灣區整體規劃為契機,深化大灣區文化金融合作。廣州、深圳、香港在文化金融方面各有各的特點,有些人在擔憂,三個金融中心如何錯位發展,如何不陷入惡性競爭。其實這是不用擔心的,因為最終由市場決定,但有一定的統籌和協調機制當然更好。中央決策層提出要推動大灣區內各城市合理分工、功能互補,提高區域發展協調性,那麼在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金融方面也應有這方面的努力。有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要打造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那麼為什麼不可以建立大灣區文化產業金融協作機制,為什麼不能打造大灣區國際文化金融創新中心?世界頂級城市群,都是巨型的產業生態系統,除了金融和科技,還要發展文化產業,那麼深化城市群的文化金融合作、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金融中心就具有了特別的意義。我在今年年初寫過一篇文章,認為2018年能夠開啟文化金融生態演化模式,主要是認為在機構多樣性、資本多樣性、產業鏈覆蓋程度、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空間構建上會有一定的改觀。我覺得這個判斷現在看起來並不錯,因為我們已經看到了產業界、學術界、政策層的一些化學反應。但這種演化的催化劑還是少了些,相信粵港澳大灣區的各部門、各機構會有更多研究、更多的交流平臺,推動文化金融發展環境優化,進而推動大灣區和全國的文化產業和文化經濟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