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時間:2020-10-20 編輯: 閱讀次數:15 ————
編者按
鄭磊表示,“滬深300股指包含了一些深市股票,但是目前還缺少能夠更清晰反映深市大盤和重要板塊的股指期貨產品,這和近年來市場形成的深強滬弱格局是不匹配的,尤其有必要儘快推出能夠反映創業板和深圳中小板指數的期貨產品,以更好發揮深市對實體經濟的影響,和發揮深市在高質量的雙區建設中的推進作用。”
深圳鹽田港,華南地區重要的集裝箱運輸港
A
要素市場化配置
10月18日,國務院舉行新聞發佈會,會上公佈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中的“40條首批授權事項”,40條中包括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14條,營商環境方面7條,科技創新體制方面6條,對外開放方面7條,公共服務體制方面3條,生態和城市空間治理方面3條,各條中明確了改革事項的主要內容。
從第一項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來看,除了進一步關注土地資源配置以外,還有人看出了“996會不會合法化”“國外電信運營商能否入深”“國企領導是不是要再漲一波工資”等話題,從第四項對外開放方面來看,提及了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深化國際船舶登記制度改革、賦予國際航行船舶保稅加油許可權等等。就其中關注最高的事項,南都記者採訪了相關部門和業內專家對此進行解答。
授權和委託用地審批權
原文:將國務院授權廣東省批准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由廣東省委託深圳市批准。
開展土地二級市場預告登記轉讓制度試點
原文: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和低效用地。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後,重點做好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的閒置工業用地的處置工作,可以採取提供交易鑒證、預告登記等方式,優化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保障交易安全。未經批准,工業用途不得改變。
[解讀] 並非建設用地大規模擴張信號
內涵式挖掘解決“用地匱乏”
11日印發的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由於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相關內容的出現,使得市場的關注重心是,建設用地可以憑藉土地屬性變更的形式,從農、林等類型土地上挖掘空間,由此衍生出一系列討論,包括居住用地供應、工改,甚至未來房價漲跌等。
不過,在18日國家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莊少勤的答記者問裏,即明確表示這些並不是建設用地得到了可以大規模擴張的信號,“放權實際上放的是改革的權,不是擴張的權”。也就是說,在國家層面,深圳的規劃現階段放棄摒棄“直轄”、“擴權”之類的思路,而是轉向土地的審批效率和配置效率,借此發力破局深圳土地資源束縛難題。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即撰文指出,此次“放權”是為改革提供更大的改革空間,而不是城市建設的規模,“深圳發展用地的所謂‘匱乏’問題,還是要在自己現有的空間內,通過內涵式的挖掘方式逐步解決”。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則對南都記者分析,熱議的空間擴展問題,絕非直接調規劃,一夜之間轉成建設用地或住房用地,更不是行政擴容,因為這會帶來又一波樓市熱潮。
“深圳的空間拓展,一定要基於控制住‘房地產化’來看待,另外作為灣區引擎,深圳應當有空間革命意識”,李宇嘉分析到,圍繞深圳的產業鏈應當在深莞惠、大灣區這個更大的範圍來打造,當一般製造、配建、下游生產生活服務轉移到周圍,向外更多輸出產業、輸出紅利,當貢獻值達到一定水準,“大家認為你是真正的引擎,屆時空間問題水到渠成”,李宇嘉指出。
李宇嘉也認為,深圳缺地,實際上是偽命題。據其統計,深圳還有80平方公里的發展空間,此外37.9平方公里的商服用地也有騰退空間,“深圳首先應該狠命挖潛,提高地均產值”。
開展特殊工時管理改革試點
原文:允許修訂促進和諧勞動關係的相關經濟特區法規,擴大特殊工時制度適用行業和工種崗位範圍,探索適應新技術、新業態、新產業、新模式發展需要的特殊工時管理制度。
[解讀] 996合法化?No!
特殊工時管理方式有深意
40條中提及“特殊工時管理”,有不少網友有疑問,“是不是意味著996要被寫進法律法規中”?對此,南都記者採訪了人社部門。
實際上,早在2018年5月,人社部即在深圳市啟動國家特殊工時管理改革試點工作。而之所以選擇深圳,則是因為深圳多年來在特殊工時審批管理服務方面進行有益的探索實踐,完善相關制度政策,統一審批標準,精簡文書表格,優化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為改革試點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據瞭解,現行的特殊工時審批依據是原勞動部1994年頒佈的《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現行特殊工時審批存在立法滯後、規定籠統、標準不一等問題,不能適應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開展特殊工時管理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更是滿足經濟全球化大潮下多元化用工需求的現實需要。
伴隨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新經濟新業態不斷出現,如此再結合全球經濟一體化帶來的國際用工形式的影響,使當前企業用工日益多樣化、複雜化。如此情況下,申請特殊工時的企業迅速增加;因特殊工時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時有發生。如此自然要求政府將傳統的管理思維改為服務思維,變問題導向為需求導向,儘快對特殊工時制度進行改革。
深圳特殊工時審批事權已於2014年下放到各區,在下一步的改革試點中人社局將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
深圳的試點放在鹽田、坪山進行,而兩個區的改革經驗將為全市推行特殊工時管理制度打下基礎。深圳人社局相關人士認為,改革特殊工時管理方式,對於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創新審批監管方式、提升政府效能,更好地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具有重要意義。
推出深市股指期貨
原文: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貨,不斷豐富股票股指期貨產品體系。
[解讀] 深市股指期貨指啥?
有望盤活相關對沖基金
深市相關股指期貨的產生對後續市場有何影響呢?對此,國際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鄭磊對南都記者表示,“股指期貨是引導大盤價格發現的一個重要金融衍生品。我們可以看到已有的上證股指期貨已成為主要投資品種,對於套期保值和對沖風險具有重要作用。”
有業內人士認為,深市相關期貨衍生品的出現將改變現有投資組合形式,有望盤活相關對沖基金等資金,帶來深市股票流動性的改善和市場的擴容。對市場長線資金而言,將有效降低市場波動性。
目前,國內共有三種股指期貨產品,分別是中金所於2010年4月16日推出的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2015年4月推出的上證50股指期貨及中證500股指期貨合約。與此前三種股指期貨產品相比,深市相關股指期貨將具備哪些特點?
鄭磊表示,“滬深300股指包含了一些深市股票,但是目前還缺少能夠更清晰反映深市大盤和重要板塊的股指期貨產品,這和近年來市場形成的深強滬弱格局是不匹配的,尤其有必要儘快推出能夠反映創業板和深圳中小板指數的期貨產品,以更好發揮深市對實體經濟的影響,和發揮深市在高質量的雙區建設中的推進作用。”
除將推出深市股指期貨外,此次國新辦發布會上,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同時表示,下一階段,“將著力穩步擴大股票期權試點,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風險管理需求。”在此次改革試點中,深圳市場相關金融衍生品或將進一步擴容,以支持深圳資本市場的改革創新。
分類分步放開通信行業
原文:(1)安全有序放開基礎電信業務。加快放開增值電信業務,逐步取消外資股比等限制。賦予深圳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審批權限。(2)支持深圳在本地運營商建立預警、監測、分析、處置平臺。
[解讀] 深圳人能用上國外電信?
基礎電信涉及國家網路資訊安全
關於分類分步放開通信行業,有人關心是不是將來國外電信企業能夠進來,跟國內三大運營商做業務競爭,也有人問是不是意味著深圳可以先行先試,資訊費用能夠降下來了?
對此,深圳市虛擬現實產業聯合會會長、大灣區VR/AI產業創新中心董事長譚貽國認為,電信業的開放,首先是市場准入的開放,讓外資進入電信運營市場以後,可以加大市場競爭,促進5G市場的快速發展。其次是放鬆電信市場的監管,有助於市場所有主體的平等競爭,加快5G應用的發展。不過譚貽國也提醒,資訊安全的管理不能放鬆。事實上,在電信開放政策方面,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描述,表明深圳要做電信開放的排頭兵。
對此,譚貽國進一步分析指出,基礎電信業務涉及國家網路資訊安全,所以要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探索有序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的影響較小,可以加快向外資開放步伐。“賦予深圳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審批權限,是簡化審批、做好政府服務的舉措,也是外商投資便利化的考慮。”他解讀認為,未來具體開放哪些基礎電信業務,放開哪些增值電信業務的外資限制,還有待於電信主管部門進一步研究和公佈。
深化國資國企綜合改革
原文:(1)支持深圳開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鼓勵結合實際推行更為靈活、更具創新性的改革舉措。(2)支持完善區別於黨政領導幹部、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家成長規律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機制,探索與企業市場地位和業績貢獻相匹配、與考核結果緊密掛鉤、增量業績決定增量激勵的薪酬分配和長效激勵約束機制。
[解讀] 國企領導漲工資?
是探索與業績貢獻相匹配的薪酬分配
這一條中,備受關注的還要屬“國企領導人的薪酬分配”,是不是意味著深圳國企要漲一波工資?對此,專家也進行瞭解讀。深圳市委黨校教授袁曉江關注到40條首批授權事項清單中,關於深化國資國企綜合改革的一些新舉措。他告訴南都記者,深圳國有企業是在不斷改革中強大起來的,現在的改革任務更加艱巨、難度更大。因此,授權事項清單中支持深圳開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鼓勵結合實際推行更為靈活、更具創新性的改革舉措。
成長於改革開放的大潮中,歷經市場化風浪。深圳國有企業在全國最早實行股份制改革,著名的“萬科”就是從當年的股份制改革中脫穎而出,現在已成為世界五百強企業。深圳也是全國最早進行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城市,建立了國資委、投資管理公司、國有企業三級管理體制,政府不直接管理企業。
袁曉江表示,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年來,深圳國有企業有體制機制的優勢和實力較為強大的優勢。如“深投控”非常擅長建設和營運科技園區、“深燃氣”在城市管道燃氣經營方面有許多成功經驗,“深地鐵”在城市軌道交通方面有大量創新。深圳國有企業是在不斷改革中強大起來的,現在的改革任務更加艱巨、難度更大。
在袁曉江看來,國有企業不是一般的企業,肩負雙重使命,一是要為國家創造財富,二是要確保社會主義的性質。國有企業是我黨長期執政的依靠力量,是社會主義的奠基石。長期以來,深圳的國有企業探索適合深圳的經營之道,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並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服務,同時又探索中國特色的國有企業成長規律。
“深圳的國有企業主要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民生,如供氣、供水、供電、地鐵、公交等等。由此可見,國有企業有特殊之處,既不能像民營企業完全市場化,又不能像過去的國營企業完全靠計畫。”袁曉江認為,國有企業應堅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結合,建立符合國有企業特點的企業管理人員管理制度和薪酬體系。
對於授權事項清單中“探索與企業市場地位和業績貢獻相匹配、與考核結果緊密掛鉤、增量業績決定增量激勵的薪酬分配和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他認為這將進一步啟動國資國企幹事創業的活力,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先行示範區建設貢獻力量。
本文轉載自《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