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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磊博士在2020(第六屆)中國金融年會“數字經濟的創新與先行”圓桌論壇發表的觀點

———— 發佈時間:2020-11-24   編輯:  閱讀次數:248 ————

2020對於每一個人,每一個企業、行業來說,都是不同尋常的一年。全球性爆發的新冠疫情仍然在肆虐,不確定性因素依然有著諸多。今天圓桌的主題有兩個關鍵題眼:數字經濟、創新。對於在座各位來說,應當都不陌生。我想主題的本身就是對金融領域前沿與創新的關注,非常期待我們能夠有一場精彩的分享。


話題一:

談到創新,深圳其實是一個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今年恰逢深圳經濟特區成立四十周年,我們也看到,中央給予了深圳過去四十年發展的一個高度評價,也對深圳的未來新擔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責任。深圳的創新中,尤其是在金融領域的創新中,有哪些是最值得關注的?如果簡單概括,在金融創新領域,深圳最核心的特點和價值是什麼?


鄭磊博士:

我們可以從產業層面看這個問題。深圳經過40年的發展有兩個支柱產業非常突出,就是高新技術產業和金融業。高新技術企業和金融機構集聚在此,已經完全可以構建起比較完整的數字經濟產業鏈。深圳在建設“雙區”的過程中,將會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的授權,深圳本身就是國內一個主要的金融資本市場,而且毗鄰香港這個國際金融資本市場,具有其他國內金融城市無法比擬的優勢。

 

話題二:

數字經濟、數字貨幣等等,對於深圳這樣的金融重鎮來說,很多已經是在實踐的道路上。就在上個月,深圳市政府聯合央行開展數字人民幣(央行數字貨幣)紅包試點,向5萬名市民發放了數字人民幣,試水引發了高度熱議。那麼我們知道,數字經濟的含義非常廣泛,在各位看來,數字經濟在金融領域方面近期或者說中期可見的能夠在創新上有所突破的,可能會發生在哪些領域?

 

鄭磊博士:

數字人民幣是數字經濟的基礎設施,也是數字金融的一個重要部分。我們分析數字經濟,我認為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產業數位化,這裏分為以新一代資訊技術支撐的創新企業,以及通過新一代資訊技術賦能傳統行業的數字經濟融合兩部分。這個階段就和傳統經濟一樣,離不開金融資本市場支持。數字經濟也是如此,所以我們要說的第二個階段就是數字資產化,通過數據要素市場和數字資產市場實現數字經濟的價值轉換和賦能。

 

目前全國已經有20個左右較大的數據交易市場,但是仍然存在較多問題,比如數據孤島問題,而數據產品也比較粗放,深圳可以基於各地的實踐,建設更加完善的數據要素市場,尤其可以從金融數據入手,培育數據仲介服務,讓金融數據能夠更好地普惠金融服務。另一個市場是數字證券市場,這和現有的資本市場不同,雖然股票、債券也是電子交易,但數字證券是指在證券的發行、交易等各個環節採取區塊鏈等金融科技技術的受監管的資本市場,比如STO。這方面歐盟、美國、新加坡和香港都有較成熟的經驗。深圳擁有立法權,可以聯繫監管部門嘗試培育數字證券交易市場。數據要素市場和數字證券交易市場的建立是一個巨大的突破,會對深圳的數字經濟建設提供巨大的推動力。

 

話題三:

就在不久前,《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發佈,其中對深圳在資本市場和金融業對外開放提出了明確的改革要求。我們也知道嗎,其實關於金融的創新,不久前的一個公共事件曾經引發了一輪廣為關注的討論。作為一個敏感度高、影響面廣泛,關係重大國計民生的領域,各位會如何看待金融領域的創新與安全、監管之間的關係?這種尺度和平衡的把握,怎樣才算是比較合適的狀態?

 

鄭磊博士:

我非常支持對金融科技企業進行強監管。金融科技企業實際是科技賦能金融服務,仍屬於或者具有很強的金融屬性,是需要監管的。創新和監管實際是一個硬幣的兩個面。前期未對金融科技企業監管,是有客觀原因的,畢竟監管屬於法律授權,在各國都是如此。監管滯後於創新,這是實情,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成熟做法,進行沙箱監管實驗,這樣既可以鼓勵創新,又能夠將創新的風險限制在一個可控範圍。在完成沙箱監管實驗之後,再決定是否需要監管。

 

舉一個例子,央行法徵求意見稿曾規定只有央行能夠發行數字貨幣,其他任何機構無權發行數字代幣。但是,我們知道通證數字經濟是數字經濟的一種重要形態,如果這樣規定,這個領域的創新就被扼殺了。深圳其實可以與央行和證監會協商,用數字人民幣對數字證券進行發行和交易。由於央行數字人民幣的監管是透明可控的,證監會也可以利用現有的證券監管體系,這種雙重監管是可靠的,同時也可以探索在數字證券市場進行創新,這樣的做法應該成為我們解決創新和監管兩難問題的主要方向。